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齐鲁晚报     2019年11月21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伟
通讯员 王洪浩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近年来,文登区高度重视创业创新工作,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平台载体作用,加快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激发全社会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深入人心。近年来,文登区委、区政府还相继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针对不同创业群体的需要,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促进创业种子生根发芽。本报根据读者需求梳理了部分创业扶持政策,希望能够为各类人员创业提供有益参考。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个体工商户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对2014年6月17日后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就业转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和创业单位申请创业补贴,可于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按要求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申报资料】
  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企业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3.身份证;
  4.《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小微企业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限制),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2013年10月1日—2014年6月16日期间登记注册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可于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按要求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地的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申报资料】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12个月);
  4.企业财务报表;
  5.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工资发放表(由招用人员的企业提供);
  7.《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咨询电话:8469456(文登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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