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成区限时在指定地点燃放

齐鲁晚报     2019年11月22日

  征求意见稿中称,日照市城市建成区允许除夕6时至正月初一22时和元宵节18时至22时在指定地点燃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爆竹)。
  通告所称城市建成区,是指日照主城区北至山海路、西至青连铁路、南至上海路、东至黄海区域,以及岚山城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黄海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安全优先、兼顾方便的原则,由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酒店在各自管理或者服务的区域内设置并提前公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含)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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