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不是谈心,该亮“红牌”别手软

齐鲁晚报     2019年12月03日

  □本报评论员 朱文龙

  1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针对部分移动转售企业垃圾信息严重扰民问题,集体约谈了18家移动转售企业。
  有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工信部受理用户关于垃圾短信的举报投诉约16.6万件,环比上升90.4%,其中,移动转售企业手机号码垃圾短信被举报投诉74220件,环比上升461.9%。这些数字表明,移动转售企业已经成为了发送垃圾短信的主力。在此背景下,工信部集体约谈18家移动转售企业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工信部重拳整治垃圾信息的决心值得肯定,但在欣喜之余,也需要看到,本来起到震慑作用的约谈,在某些企业眼中,却有变成“谈心”的倾向。事实上,类似的约谈,工信部组织了不止一次。如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迪信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在今年的5月17日,就曾因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严重扰民问题被工信部约谈。但是约谈过后,有些企业依旧我行我素,用户们每天仍要承受垃圾短信的“狂轰滥炸”。
  一些移动转售企业之所以屡教不改,关键就在于“利益”二字。如今,垃圾短信的背后已形成了一套利益推动机制,制造垃圾短信的广告主以及提供传送平台的移动转售企业都能从中获取不少的利润。有业内人士透露,通常情况下,短信群发公司每发送一条短信,就得向移动转售企业支付0.03元至0.1元不等的服务费。在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超过14亿人次与高频应用的大背景下,一些移动转售企业所获利润之巨,令人咂舌。而与此同时,我国移动转售业务虽然经过了多年试点,但是直到去年才正式允许商用,对于垃圾短信泛滥,尚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措施。有利益刺激,却没有制度制约,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移动转售企业出现“罔顾企业主体责任,漠视用户利益”现象也就不奇怪了。
  在这次约谈会上,与会的18家企业承诺,将深刻认识垃圾信息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确保按电信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短期内取得实效,提升用户获得感、幸福感。整治垃圾信息,固然离不开企业的自律,但是过往的事实已经多次证明,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约束,这些承诺终会变成“镜花水月”。
  需要看到,虽然按照工信部的相关规定,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垃圾短信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内容)提供者,将由电信管理机构处以1万-3万元罚款。但是,对于移动转售企业垃圾信息问题却没有相关规定,这也正是个别移动转售企业“装睡”的原因。有鉴于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亟早叫醒这些“装睡者”。
  除了完善立法,若想真正形成对移动转售企业的真实威慑和约束,相关部门要做好常态化监管,特别是,要增强对违规移动转售企业的震慑力。约谈不是谈心,对于多次警告仍屡教不改的移动转售企业,轻则对其“亮黄牌”,实施经济重罚,重则对其“亮红牌”,取消其移动转售业务,永远限制进入。只有让移动转售企业感到“怕”和“痛”,他们才会“收手”,用户手机才能“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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