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齐鲁晚报     2019年12月05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伟
通讯员 王洪浩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近年来,文登区高度重视创业创新工作,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平台载体作用,加快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激发全社会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深入人心。近年来,文登区委、区政府还相继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针对不同创业群体的需要,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促进创业种子生根发芽。本报根据读者需求梳理了部分创业扶持政策,希望能够为各类人员创业提供有益参考。
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
【政策内容】
  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业、正常经营满1年(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威海市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1.上年度末,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3.低保家庭成员;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1万元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申报资料】
  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企业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所要求证明材料;
  3.经营场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大学生不需提供)、身份证;
  5.大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低保人员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农民工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应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6.《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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