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区监委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的通报

齐鲁晚报     2019年12月05日

  2019年以来,全区各党委(党组)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1485人次,其中谈话提醒681人次,批评教育490人次,通报81人次,作出书面检查127人次,诫勉谈话105人次,其他批评教育方式1人次。数据表明,全区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能够主动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从小事小节小处入手,对部门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加浓厚。
  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党委(党组)对做实做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存在“自主发现、主动处置问题少,接受建议、被动处置问题多”等不良倾向,特别是有29个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今年以来没有1起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的情况。二是处置决定不够精准。有的党委(党组)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事实不清、偏听偏信、缺少必要核实以及定性不准、降格处理、处理畸轻畸重等问题,部分还存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流于形式、没有实效的问题。三是程序手续不够规范。各党委(党组)填写的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内容格式不规范,程序手续过于随意,不严肃、不严谨,没有按规定通报备案。
  下一步,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做实做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要求,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要畅通问题发现渠道。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谈心谈话、日常考察、个人事项报告、信访反映等多种方式,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要依纪依法快速处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问题性质,着重审核本人态度和认识,区分不同情况,快速恰当处理。三是要规范程序手续文书。参照区纪委制作的《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文书式样》及有关说明,建立全程管理台账,如实、规范填写工作记录,集中存档管理有关资料,及时通报备案登记,做到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运用“问题交底清单”“三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履责重点提醒单”等措施,加强督导指导,督促各党委(党组)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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