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建局:

抵账房是噱头买房时交的钱要明确是购房款

齐鲁晚报     2019年12月07日

  济南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现在市场上很多承销机构,为了吸引购房者,打出了一些工抵房、抵账房、特价房等各种名目的房屋,然后通过收取电商费、会员费等费用,给购房者造成一定迷惑,这其实是一种不实信息,属于销售欺诈行为。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常意义上说的抵账房,其实是企业拿出一些房屋作为账款去抵押的房屋,但是目前市场出现这种所谓的抵账房,很多只是以一种低价的、博眼球的方式来吸引购房者的噱头。
  针对当前市场现象,该工作人员建议,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和开发企业签订网签合同,也就是和产权人去签订网签合同,包括购房人买房时缴纳的费用,要明确属于购房款,而不是变相的电商费、会员费、团购费等名目不清的费用。“购房时花的钱,一定要明明白白,并且这些消费需要开具发票。”
  同时,他还表示,买房时不要盲目签字,所有消费明确之后,还要在合同里有所体现,这样未来即使遇到问题,在维权时也可以作为相关依据。“根据政策及一房一价的要求,下一步的房屋售价包括优惠折扣将会进行公示,这样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的消费会更透明。”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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