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重新修订应急预案

遇重污染天气学校自主性更强

齐鲁晚报     2019年12月10日

  9日,济南部分地区出现能见度不足50米的特浓强雾。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济南市教育局修订了《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版)》,2018年12月16日发布的《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同时废止。
  记者了解到,在通知下发后,学校可以根据本地空气质量状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可以说,学校的参考不再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而是以学校所在地最近的、生态环境部门所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指数(AQI)为参考值。
  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全市重污染天气相应等级预警发布后,各学校要根据本地空气质量状况,即以学校所在地最近的、生态环境部门所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指数(AQI)为参考值,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预案》要求,黄色预警期间,实行Ⅲ级响应措施。学校可自主安排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所耽误室外课程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倡导师生及家长绿色出行,上下学尽量骑乘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
  橙色预警期间,实行Ⅱ级响应措施。在实施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学校应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入院体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红色预警期间,实行Ⅰ级响应措施。在实施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采取停课措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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