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增设正高级教师岗位

青岛出台14条“强师”举措,足额核定公办幼儿园所需编制

齐鲁晚报     2019年12月12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
  11日,青岛市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14条强师举措,到2022年,培养省、市两级名校长100名、名师1000名,在中小学增设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足额核定公办幼儿园所需编制。
培养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教师,加大初中毕业起点贯通培养农村小学本科师资的力度。培养一批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到2022年,建成50个名校长工作室、100个名师工作室、10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省、市两级名校长100名、名师1000名,推动一批校长和教师成长为教育名家。
  搭建教师个性化培训平台,推动教师个性化发展。规范教师培训过程,完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强化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保障,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打造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职业学校文化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到2022年,选拔培养100名青年技能名师。

中小学增设正高级教师岗位
  在教师编制管理、教师补充和退出、教师职称和考核等人事制度改革上,《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改革举措。
  一是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建立教师人才储备库,解决教师临时性缺员。按规定审批设立公办幼儿园,足额核定公办幼儿园所需编制。
  二是深化“1+N”多元化教师招聘补充机制,倡导开展面试前置方式招聘,建立健全教师退出机制。
  三是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中小学增设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强化课时量在教师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开展新一轮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工作。

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
  保障教师待遇和权益,增强教师获得感,是这次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实施意见》围绕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工资待遇、社会地位等问题,拿出真招实招,提出一系列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改革创新教师薪酬制度。
  青岛将继续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班主任津贴按照人均每月800元至1000元予以保障。建立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开展中小学教职工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高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支教教师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0元。在评选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工作中,对乡村学校实行计划单列。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开展乡村教师轮训工作。
  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完善教师综合荣誉、学术称号、职业礼遇三个方面的荣誉体系。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
  青岛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确保财政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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