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荣成12月16日讯(通讯员 高媛)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各乡镇停车场和过磅单位的收费服务标准,为2020年治超工作和交通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就规范停车、称重收费服务标准相关事项召开了座谈会,局财务科、大队工作人员及七家停车场负责人参与了此次会议。
今后,任何停车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保管费用,所有费用由执法部门支付,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结算。
停车场应注意做好货物保管维护工作,对移交车辆的货物进行鉴别,根据货物类别采取喷洒、遮盖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和意外事故发生。
统一制表格式,如实记录货物重量、卸货日期、停放天数、放行日期等信息,年底要把日常记录汇总核对无误,账目要真实有效,不得虚报、瞒报。
停车场不得私自使用被暂扣车辆,要及时提醒车主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并对车辆的外观、随车物品(包括油料、工具、灭火器、备胎、电瓶等)核查无误后再进行交接。
建立微信群,停车场要提供办事人员的联系方式,在执法人员扣车时,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到位,配合工作。一旦发现车辆丢失,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告知执法部门。
切实履行停车场收费申报程序,及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使用权授权书等资料,到市发改局价格科进行备案。
会上,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负责人提出的疑惑进行了一一解答,并逐一签订了2020年《停放道路运输违章车辆场地租赁协议》。协议明确表示,停车场因私自收费、私自使用被暂扣车辆、管理不善等发生的经济纠纷,自行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