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齐鲁晚报     2019年12月19日

  本报讯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揽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中400米操场土建工程,聘请被告人罗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总务处邓世平、姚本英(病故)二人监督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产生矛盾,对邓世平怀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
  2008年以来,以杜少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江少军、姚才林、杨华等为成员的13人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高利贷本息、插手民间纠纷,从中谋取不法利益,共同故意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多起犯罪活动。此外,2005年4月,杜少平还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少平伙同被告人罗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组织、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杜少平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目前,新晃“操场埋尸案”涉及的相关公职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等案件正在依法办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此,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身负六宗罪,恶贯满盈的杜少平被判死刑,再次证明了: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朗朗乾坤,清平世界,绝不容“英雄埋地下,魔鬼在人间”。
  评论文章称,检方指控的相关细节足以说明杜少平残害邓世平的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为恶劣,理应受此严惩。这一正义审判,既是对英雄的告慰,更是对正义和良知、对法律权威的捍卫。
     据中新社、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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