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30日讯(记者 韩晓婉 通讯员 王帅) 30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济南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初级职称评价程序,在全省率先试点全面取消初级职称评审,改为考核认定,有效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根据《通知》,凡在济南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均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初级职称,济南市不再组织各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国家和我省实行“以考代评”的各系列(专业)职称以及高等学校等自主评聘单位,不适用本考核认定通知。
据了解,现行初级职称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职业资格考试。部分职称系列比如卫生技术、会计、经济、审计、统计等初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二是考核认定。对于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可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初级职称。三是职称评审。对于全日制学历是中专以下的以及非全日制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目前仍需参加职称评审取得初级职称。从现在济南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来看,有初级职称评审需求的人员越来越少,呈逐年递减的趋势。
在办理流程方面,实现“四个减少”,有效提高服务效能。即减材料,申报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比职称评审少一半以上;减环节,取消职称评委会评审环节,大大缩短评价周期;减时限,职称评审每年度只组织一次,而考核认定可根据需要随时办理;减费用,职称评审需要收费,考核认定不再收费。
《通知》要求的人员 条件有以下几种
(1)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学历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
(2)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相应系列职称的基本标准条件,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等基本条件均达到要求的,可考核认定相应的员级或助理级职称。
(3)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专毕业生对待。
(4)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明显不相近或不相关的人员,用人单位和职称认定部门可对工作年限的要求适当延长1年。
(5)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