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口罩被问责”再证依法防控必要性

齐鲁晚报     2020年02月25日
  □史奉楚

  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的“大理事件”有了后续进展。2月2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市长杜淑敢和副市长娄增辉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被党内警告,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袁爱忠被政务记过。大理州长杨健,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3名责任人被诫勉问责。
  前段时间,大理市以“应急征用”的名义强行扣押且拒不归还重庆市采购的口罩,在舆论场激起强烈公愤。在不少人看来,值此举国战疫的紧要关头,大理市的这种做法简直是无法无天、无情无义。大家一致认为,大理的确“欠理”了。在一片挞伐声中,云南省对大理市进行了立案调查。从这个角度来看,相关负责人被问责在意料之中。
  应该说,这次问责的力度不小,甚至有些超出公众的预期。如此问责让大理的有关决策者深刻认识到了依法防控的必要性,真切感受到了随意作为、违法作为的严重后果。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大背景下,任何人都不能脱离法律而胡作非为,政府部门更应该依法行政。疫情防控不是“过家家”,防控措施的出台及其执行必须依法依规。如果仅仅因为疫情防控就可以随意作为,肆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只会降低公众对疫情防控措施的认可与配合度,进而拖疫情防控的后腿。
  要知道,疫情防控并非无法可依,相反,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疫情防控中的征用方式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赋予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即可。只有各地各部门均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唯有如此,防控措施才不会因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而遭受歪曲和阻隔。如果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各地各部门随意出台防控措施,就会让“全国一盘棋”的疫情防控陷入混乱。以大理违法征用防疫口罩为例,要是该做法被其他地方效仿的话,通过物流运往各地的防疫物资被中途非法截留就会成为一种可怕的常态。   
  总之,“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防控措施可以“硬核”,但操作方法不可野蛮。在这个意义上,对大理相关负责人的严厉问责堪称一次警钟——依法防控的底线不容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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