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分级防控精准复工达产

山东出台52条意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齐鲁晚报     2020年03月01日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统称为《意见》)。就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党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等方面进行部署。

  全力以赴支援湖北
把好首都“南大门”

  全力以赴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对湖北需求第一时间回应,确保完成医疗防护物资特别是急需、紧缺物资等国家调配任务,确保湖北前线需要。持续加大医护人员支援力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当地医疗救治需要,随时增派力量,把最优秀、最专业和前方最需要的医护人员优先选派到对口支援地区;加强医护队伍储备,搞好休整轮替。
  把好首都“南大门”“护城河”。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11个检查点的职能,加大进京道路途中检查防控力度,对外出人员一律落实关口检查、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出,特别防止流入北京。
  继续加大蔬菜、粮油、肉类等对外供应,每天向湖北、北京、上海运送蔬菜不低于2500吨,并组建向湖北运送生活物资的专用车队,在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中展现山东担当。
差异化精准防控
“两点一线”上下班

  要精准抓好省内疫情防控。以县域为单元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按条件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和精细化管理,把防控措施细化至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庄。对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常规型管控措施,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落实重点型防控措施,依据防控形势,有序复工达产;高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输出、内防扩散、严格管控”策略,落实强化型管控措施,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规范管理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强化对返乡(城)返岗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筛查等措施,严防脱离管控。坚持防控在前、有序复工,落实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行员工全时段管理,提倡“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减少非必要外出。
对不符合条件病例
严禁提前解除隔离

  全力做好患者医疗救治。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统筹优质医疗资源向10家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倾斜,全省确诊患者全部集中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不具备转运条件或者3日内出院的除外)。科学制定诊疗方案,对普通型病例全面开展早期筛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救治重型、危重型患者,组织省级专家组直接参与指导临床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落实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让中医药及早、全程、全面介入病例救治。严格把握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病例严禁提前解除隔离出院或者转至其他科室治疗。
  加大医保保障力度。对定点救治医院和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追加,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将确诊、疑似患者和在医疗机构留观人员发生的必要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支付后由财政给予补助,对贫困群体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兜底保障。
经营出现困难企业
可申请缓缴社保费

  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面,《意见》涉及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加大税费支持力度、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内容。
  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序划转国有股权承接主体持有的国有资本收益,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要分区分级精准复工达产。所有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对1268家企业,建立省市县三级服务对接组,实时掌握企业运行动态,一企一策精准服务、解决难题。落实支持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达产财政奖励政策,鼓励各市精准复工达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一对一”设立驻企服务员,上门对接服务,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流动资金、员工返岗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疫情低风险地区,尽快全面恢复长途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客运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