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市场需要发展,但更需要规范。相关部门要按照居民需求,提供更多更符合实际的租赁住房,并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平台等的行为。
□谭浩俊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在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文章明确指出,要着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加快推动住房保障体系与住房市场体系相衔接,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这篇文章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特别是“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两项内容,可能会对现有的住房租赁市场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很显然,随着楼市调控效果不断显现,尤其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确定之后,房屋的居住属性越来越明确。既然是居住,就必须确保不同层次的居民都能住得起房。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可以购买高档住房。经济条件一般的,可以依据自身实际,购买与家庭经济实力相适应的住房。经济条件较差、购房能力较弱的家庭,则可以选择租房。
经济条件较差、购房能力不足的家庭若想租房子居住,充裕的租赁房源必不可少。因此,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就变得非常重要。既然叫政策性租赁住房,就必然会在建设、租赁过程中,享受政府给予的特殊政策、优惠政策,相应地,住房的租赁价格等就要符合中低收入阶层的需要、符合新市民的需要、符合新参加工作人员的需要,而不是纯商业化的住房。那政策性租赁住房应当由谁来保障呢?市场主体当然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其他所有制企业,必要时,也可以混合所有。关键就看,能否按照政策承担相应的责任,能否真正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租赁住房。如果租金价格超过了中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是无法称之为政策性租赁住房的。
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一定会有许多政策性租赁住房企业诞生,相关的制度、规章、规定、政策,特别是优惠政策、补贴政策、用地政策等,也会同步出台。
除了政策性租赁住房之外,现有的租赁房资源,也将是下一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的市场运行和管理方式,显然不利于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文章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也就是说,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必须是在政府的“指挥棒”下提供服务,而不是现在的服务平台,完全掌握在企业自己手里。
可以预见,下一步租赁住房的管理服务平台,要么是政府直接成立,要么与政府签订相关协议,要么政府出台规范文件。也就是说,在租赁住房问题上,政府需要强调“有形之手”的作用,需要高度关注民生保障,需要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阶层、新市民、新参加工作等人员的住房问题。如果平台不符合要求,就不允许参与到租赁住房的服务之中。显然,这项要求对规范租赁住房市场有很大作用,也符合当前的租赁住房市场实际情况。
总之,租赁住房市场需要发展,但更需要规范。相关部门要按照居民需求,提供更多更符合实际的租赁住房,并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平台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