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元贪污案42年后撤诉老人将申请国家赔偿

齐鲁晚报     2020年03月12日
  1978年,江西省莲花县原革委会计刘志发因涉嫌贪污539元公款,被莲花县法院判刑3年。今年3月2日,莲花县法院重新立案进行审理。3月11日,莲花县检察院以“犯罪事实并非刘志发所为”为由撤回起诉。如今,刘志发准备申请国家赔偿。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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