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二审判决东电赔偿受害居民18.8亿日元

齐鲁晚报     2020年03月13日
  日本仙台高等法院3月12日二审宣判,命令东京电力公司向因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被迫避难的216名居民赔偿18.8亿日元(约合1.26亿元人民币)。
  这是日本30多个同类诉讼中的首个上诉判决,二审判决的赔偿金额大大高于2018年3月福岛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6.1亿日元。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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