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社局对享受减免社保费企业进行全面划型公示

2255家企业将享优惠政策纾解困难

齐鲁晚报     2020年03月19日
  本报泰安3月18日讯(记者 侯海燕  通讯员 卫明) 15日-18日,泰安市人社局根据省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数据及单位划型流程要求,对市直参保享受减免政策的企业进行了全面划型公示。共有2255家参保单位将享受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据了解,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大类。免征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12月。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不需要提交材料,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对单位划型无异议,申报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时,自动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减免政策仅适用于三项社会保险费中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在减免范围,参保单位要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按时申报缴费。
  参保单位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0年3月申报缴费之前提出变更申请,并于3月底前完成社保费缴纳(除办理缓缴外)。变更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单位申请执行减免政策,不需要额外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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