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健康通行“绿码”可自由通行

齐鲁晚报     2020年03月29日
  日前,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人员亮码通行,不再进行场所码扫码和人工扫码核验。
  《规定》要求,统一健康通行码办理途径,出行人须选择应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或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健康通行码。
  出行人申领健康通行码并获得绿码后,无需每日上报体温,由省健康通行码系统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防疫数据库等进行实时比对核验,无异常者可保持绿码状态。出行人如发现健康通行码变为黄码或红码,须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小组,并自我隔离。
  《规定》要求,省内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居民和各类服务人员亮码通行,不再进行场所码扫码和人工扫码核验。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阻碍进入,不得采集个人其他健康信息。工作人员发现黄码或红码的,应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各地不得设置通行附加条件,不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非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出省人员按当地政策执行。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杜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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