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1-4月份生态环境完成情况,这些问题已整改

5家煤矿完成退出并予以验收

齐鲁晚报     2020年04月30日
  本报济宁4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周治深) 28日,济宁市2020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攻坚视频会议通报了济宁市2020年1-4月份生态环境工作完成情况。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涉及济宁事项,均已达到序时进度。
  1-4月份,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为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提供了减排支撑。截至4月25日,济宁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52,同比改善14.9%;PMs浓度为67ug/m3,同比改善9.5%;PM10浓度为93ug/m3,同比改善23.1%;二氧化硫浓度为15ug/m3,同比改善21.1%;二氧化氮浓度为33ug/m3,同比改善17.5%;优良天数81天,同比增加13天,优良率69.8%。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山东意见中涉及济宁市37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4项,销号10项,正在整改13项,均达到序时进度。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济宁市52项问题,已整改完成32项,正在整改20项,均达到序时进度。
  南四湖整改工作方面,省政府2019年底对南四湖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进行了批复,济宁市完成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工作;三河口煤矿、崔庄煤矿、昭阳煤矿、泗河煤矿、安居煤矿5家煤矿全部完成退出并予以验收;核心区约13.4万亩池塘已完成退养。
  垃圾焚烧项目方面,5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建成试运行,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1000吨/日;生态修复方面,完成11处矿山复绿治理项目。26处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矿山治理项目,治理采煤塌陷地3.75万亩,治理项目40个。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040件信访案件,整改完成1034件,其余6件正在积极整改。
  2020年,济宁各县(市、区)累计查处违法家数9190家次,其中行政案件5246件,刑事案件1家,处罚金额2372.75万元;共下发督办730件,问责28人。市直各部门累计查处违法家数4428家次,其中行政案件984件,刑事案件6件,处罚金额2221.49万元;共下发督办125件,问责7人。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