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涨价牵出离奇往事

物业六年前未通知业主就私自交接“大变身”,相关部门认定其不合法将重新选聘

齐鲁晚报     2020年05月28日
  ▲阳光舜城中五区单元楼门前张贴的关于物业费涨价暂停的通知。
  ◥业主们出示的收费凭证上有“锦煌”物业的公章。
  从每平涨2毛5的物业费,到小区物业六七年前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奇“大变身”,换成了另一家物业公司,最终被相关部门认定主体资格不合法,家住阳光舜城中五区的穆先生等业主怎么也想不到,自家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从物业计划涨物业费开始竟变得如此复杂。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杰

哪来的128户业主同意?
物业费涨价引质疑

  “小区物业费将由原来的1元涨至1.25元。”穆先生介绍,自打2005年入住小区,小区物业费多年来一直维持在1元/平方米的标准。“服务虽然时好时坏,但基本处于相安无事的状态。”而物业费上涨一事,无疑打破了这份相安无事。
  “去年12月,物业突然开始张罗涨价的事。还在小区里进行问卷调查。”穆先生说,年初自己交物业费时,也曾收到一张关于物业服务满意度以及物业费调整的“问卷调查”,但因感觉不合理而拒绝领取,“上面只有涨多少钱的选项,根本没有拒绝涨价的选项”。
  “物业自称有128户业主同意。”穆先生为此专门计算过,五区共有9—18号楼10栋楼共484户业主,而128户只占总数的26%,“没有达到《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和建筑面积双过半原则,怎么就能说涨就涨?”
  穆先生等业主们推测,小区物业宣称的“52%的通过率”,实际上只用了十栋楼中五栋楼的统计数字,“用128户去除242户,得出了52%,得出52%的结果显然是不合理的。” 
  “关键是,物业自始至终没有出示128户业主的签字文件。”穆先生说,所谓128个签字同意户的相关数据,难以让业主们信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小区物业离奇交接被扒出

  24日,记者来到阳光舜城中五区一带,小区休闲广场上不少业主正在聊天或散步。
  “为什么要提高物业费?”“成本越来越高,涨价在所难免”“没经业主同意,说涨就涨”……问及物业费涨价一事,业主们虽各抒己见但也有共识——“不能说涨就涨,最起码得征得业主意见”。
  在中五区17、18号等多栋楼的单元楼门前都张贴着一则《通知》。该《通知》上写道,“根据3月30日阳光舜城市场监管所约谈我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在调整物业费申报未正式批复前13、14、16、17、18号楼物业服务费仍按2019年收费标准收取。”
  至于物业费是否还会上调,《通知》中说,“待疫情好转我们将遵照新规定重新入户征求业主意见后再向物价部门重新报备,届时恳请各位业主予以协助。”
  尽管上涨物业费暂时告一段落,但穆先生等人却发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小区物业公司竟在业主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原来的“锦绣物业”变成了“锦煌物业”,而且后者在小区入驻已有六七年之久。
  穆先生分别出示了2004年、2006年与2013年后的几份物业合同与物业费收款单据,其所盖公章的物业公司名称的确发生了变化,“锦绣与锦煌乍一看还分不清,我们也是近期才发现的。”
“锦绣”变“锦煌”
两公司被认定为私自交接

  就此事,穆先生等业主曾先后多次咨询物业,但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从一开始的“是同一家公司”,到后来“原物业变更名称”,再到“两家公司有投资关系”,每一次物业的回复,只能是让穆先生等人更加云里雾里。
  “锦绣和锦煌物业,其实是两个各自独立的物业公司,不存在企业更名事实。”穆先生说,为一探究竟,他们曾专门前往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局,查证两家物业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等材料,“这才知道,两者没有任何联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两家公司擅自交接了小区物业管理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山东分部)律师李友震认为,如此一来,现有物业对于小区管理“名不正、言不顺”。
  5月16日,事情终于有了进展,阳光舜城中五区召开了由济南市市中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舜耕办事处、舜雅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代表多方参加的调查会。
  “相关部门在会上也确认我们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定性锦煌物业在小区的主体资格不合法。”穆先生说。
  “我们正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备案手续。”27日,锦煌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物业费涨价确实征求过业主意见,但卡在了“缺少相应的视频资料”这一要求上。而对于新旧物业交接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尚不知情,但相关政府部门已经介入,“下一步将召开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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