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系列立法

聊城去年出台两部地方性法规

齐鲁晚报     2020年05月28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5月27日上午,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加云作《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提出新一年工作任务。
  广泛听取民声民意
征集建议近4万条

  在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13次,出台地方性法规2部、初次审议1部,听取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32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26次,作出决议决定1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3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围绕“聊城要发展、人大怎么办”,以“争创一流、走在前列”为标杆,开展学习交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寻标对标。共征求意见1万余人次,收集问题和建议39239条,合并汇总后1447条。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开展系列立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各级人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安排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万众一心迎挑战、众志成城战疫情》的倡议书,倡导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智慧和力量。
  围绕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了专项视察,查看窗口单位、老旧小区和便民市场,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继2018年围绕环保专题开展系列立法之后,去年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了系列立法,把文明行为促进、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养犬管理等作为立法重点,为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法规保障。
  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开展了人大代表“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战”主题活动,向全市93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组织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强化以法治手段防治污染。
  常委会立足实际,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把市委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群众有期盼的事项作为立法重点,精心筛选立法项目,广泛征求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部门单位的意见,充分协商论证,编制了2019年立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为了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制定并实施了《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镇宜居环境,制定并实施了《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了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制定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并初次审议了《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拓宽意见征求渠道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市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奋发有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为完成“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的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常委会将紧紧围绕“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十二项攻坚行动”和“九大领域改革攻坚”,以更高质量的地方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拓宽意见征求渠道,广泛开展调研,实施好2020年立法计划。搞好《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后的实施,出台《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对《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初审,加快《聊城市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条例》、《聊城市旅游景区管理条例》、《聊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献血条例》等4个调研类立法项目的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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