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篡改伪造档案拟纳入政务处分情形

齐鲁晚报     2020年06月19日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1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在违法行为中增加了以下情形:“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等。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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