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办理须知

齐鲁晚报     2020年07月09日
  (一)办理范围
  凡具有文登区常住户口、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的申请人,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均可办理。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文登区人民医院南院区(原市立医院)门诊楼一楼残疾人证件办理窗口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注:1、为更好的协助残疾鉴定,肢体方面携带病历;精神方面需持一年以上的住院病历;智力方面在村委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2、目前听力残疾评定仅每周三可办理)。
  七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或家属可凭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到残疾人证件办理窗口领取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有效期为十年。
  小提示:2010年办理的残疾人证请在本年度内到办证窗口申请换证,换证不需要重评,仅需提供旧证及一张2寸彩色照片即可,若需更换类别或升级,请参照新办证程序。残疾人证过期不换证,将会影响其本人享受的相关待遇。
文登区残疾人办证窗口
电话:88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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