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二)《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
申请主体
企业或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职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不需要提交材料。
(二)窗口办理
1.对于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首次参保的,需填报《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其中非本市户籍的人员还需要提供其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行政区划代码,建立“临时账户”。有正式调动手续的提供《行政介绍信》。
2.外国人参保的,需要本人有效护照、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劳动合同。申请免交社会保险的,提供协议国出具的参保证明中文译本。
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的,参保单位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二)窗口办理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及外国人参保登记,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予以告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一)网上办理:2日内审核通过;
(二)窗口办理:即时办理。
网办渠道: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通讯员 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