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齐鲁晚报     2020年07月15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抓紧申报
  本报文登7月14日讯(通讯员 纪哲) 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2020年10月开始陆续发放。
  “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列人员: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1953年7月停战后至1958年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2020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此次人员统计采取组织统计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组织统计为主,个人申报作为补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计全区在乡复员军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伤残军人数据和纪念章发放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计区属教体系统数据和纪念章发放工作。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负责统计区直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和下属企业)数据和纪念章发放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计非公企业数据和纪念章发放工作。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区属国有企业数据和纪念章发放工作。另外,组织统计不能覆盖且符合颁发条件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20日前,填写“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个人申报表,由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向户籍所在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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