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狱就重操旧业“拉车门”

一男子难逃法网“四进宫”

齐鲁晚报     2020年07月17日
  靠“拉车门”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本报7月16日讯(通讯员 侯为公 费聿凡)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破获多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涉案金额两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办案民警的“老熟人”,有多次犯罪前科,被抓时刚刑满释放两个月。
  2020年5月,长清区文昌街道峰山路北段附近发生一起机动车车内5000元现金被盗的案件。长清分局刑警大队联合城关派出所围绕案发现场展开侦查取证工作,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发现车辆没有明显的损坏,民警判断作案人很有可能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
  “拉车门”,顾名思义,即作案人在选择作案目标车辆时,采取用手拉车门把手确定车辆是否上锁,从而针对没有锁车的目标实施盗窃,这种作案手段相对原始、简单,但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中也属于常见的作案手段之一。
  遗憾的是,5月份的这起案件发生后,由于案件线索的匮乏和其他客观因素影响,案件侦办过程缓慢。
  7月8日凌晨,长清区归德街道大觉寺村发生一盗窃车内物品案件,失主被盗金首饰一宗,涉案价值10000余元。
  分局刑警大队值班民警连夜开展现场勘查和侦查研判工作。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录像,锁定一名驾驶两轮摩托车的嫌疑人,但受录像清晰度影响,一时未能确定嫌疑人身份,但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嫌疑人的作案手段也是“拉车门”。
  办案民警没有轻言放弃,综合已有的线索和类似案件的侦查情况,逐渐将嫌疑目标转移到有犯罪前科的人员上。“我怎么越看这个人越像李某晓?”参与案件侦办的刑警三中队民警说,“去年咱们刚抓了他!”
  没想到这句话引起了其他办案民警的共鸣,经过进一步侦查,很快确定了前科人员李某晓(男,31岁,长清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9日,办案民警冒雨在槐荫区、长清区连续追踪,成功在省道S104长清段附近抓获李某晓。
  经审查,今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晓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在刚被刑满释放两个月的时间内在长清区文昌、归德等地多次盗窃车内财物,涉案金额22000余元。据了解,李某晓,无业,曾因盗窃三次被判入狱,2019年9月曾因盗窃车内物品被长清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抓获,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今年5月初刑满释放。
  目前,李某晓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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