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未经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

齐鲁晚报     2020年07月17日
    本报菏泽7月16日讯(记者 李德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近日,菏泽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的中小学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以及其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
  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课后服务费等。中小学代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作业本费、学生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课本费等。幼儿园代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学生装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等。
  学校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栏),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公示牌等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已交费的应退还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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