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优化调整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齐鲁晚报     2020年07月21日
  本报德州7月20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肖华荣)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2017年9月30日发布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德政字〔2017〕63号)有关管理区域和管理时间等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为统筹考虑企业物流需求和中心城区民生、交通、环保等各方面因素,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德州市公安局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对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进行了优化调整,起草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告中提到,管理区域调整后为驸马营路—G105—北外环—晶华大道(北段)—天衢东路—崇德一大道—东风东路—晶华大道(南段)—太阳湖路—广川大道—S516—运河大道—鲁冀界以内。其中,运河大道(天衢西路至新河西路段)办证、限重通行;晶华大道(东风东路至德百物流批发城西门路段)、东风东路(晶华大道至德百物流批发城北门路段)办证通行。S516漳卫新河危桥修复通车之前,货运车辆可经G105—解放大道—新河西路办证通行;危桥修复通车时间,以市政府通知为准。
  关于调整优化的具体原因,起草说明上写到,西部由原来的鲁冀界向东移到运河大道,解决了运河大道以西所有企业货运车辆就近通行问题。其中,运河大道天衢西路以北路段不纳入限行管理,为货运车辆就近出入化工园区和其他企业提供通行便利。北部保留原限行区域北外环以南不变,因北部区域企业较少,货运车辆通行量小,且该区域内学校、居民区密集,距离儿童乐园环保监测点较近;考虑安全、环保等因素,限制货运车辆通行。东部则由原来的东外环向西移到晶华大道北段—天衢东路—崇德一大道—东风东路—晶华大道南段—太阳湖路—广川大道。因该分界线以东区域企业较为集中,货运车辆通行量大;该分界线以西区域单位、居民区、学校密集,限制货运车辆通行。南部保留原限行区域南外环以北不变。因南部区域企业较少,货运车辆通行量小,且该区域内学校、居民区密集,距离“三水厂”、太阳城中学环保监测点较近,限制货运车辆通行(其中沟盘河水源地周边路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
  管理区域以外涉及医院、学校等民生基础设施,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标志,加强管理。
  在管理时间上,考虑到环保建议、交通安全、夜间扰民等因素,2时至9时、17时至19时为禁止通行时段,其他时段为限制通行时段。
  调整管理区域和时间后,管理车型保持不变:(一)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二)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管理区域、管理时间的限制。另外,环卫、邮政等公共服务车辆实行备案通行。
  另外,在通行证办理方式上,可通过德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系统自助申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商品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等货运车辆持有效证件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下步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后统一办理。提供节假日期间预约服务。
  此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一、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反馈相关意见。电话:2318361,电子邮箱:dzjjzd@dz.shandong.cn。二、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管理科。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100号。邮编:253000。反馈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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