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客户销户公告(第二部分)

齐鲁晚报     2020年07月31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请下列客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具体客户明细如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