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家长追讨培训费又发现学校新问题

办学两年无资质还用他校公章编号

齐鲁晚报     2020年08月28日
  培训学校盖的公章编号是另一个学校的。
  日前,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连续追踪报道了枣庄数名家长向华东衡水体系封闭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华东衡水学校)追讨培训费一事,随着报道的深入,记者发现,该校在办辅导培训班两年间竟然既无办校资质又无营业执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臣

  8月26日,一学生家长联系到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表示在家长维权过程中,发现华东衡水学校开办辅导培训班两年期间,并没有取得枣庄市市中区教体局颁发的“教育培训许可资质”,也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发现这一情况后,家长们纷纷对华东衡水学校是否经营合法产生了怀疑。
  为了求证这一事情的真实情况,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根据家长手里的合同和发票,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并无“华东衡水体系封闭培训学校”的相关信息,而发票上公章中的许可证编号,显示属于滕州市善国中学。
  既查不到企业注册信息,公章上的许可证编号又是另一所私立学校,这是怎么一回事?带着疑问,记者联系到了华东衡水学校的杨老师。面对质疑,杨老师称,如果非要拿“教育培训许可资质”说事的话,有此情况的绝不止自己一家。
  杨老师称,早在2019年华东衡水学校在市中区青檀南路与大众路交界处办学时,自己曾向枣庄市市中区教体局申请过,但因学校租用的房屋是宾馆房,消防并没有通过,所以该教育培训资质也一直没有过审。对于公章中出现其他学校许可证编号一事,杨老师解释,曾在2017年—2018年和滕州市善国中学有过合作关系,已于2019年解约。既然解约,为何2019年、2020年依旧还在使用该公章来处理收据和合同?面对记者的提问,杨老师以“章未及时换掉,是我们的失误”为由做了解释。
  学校在没有“教育培训许可资质”的情况下能否开班招生?其与消费者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了山东布朗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宋律师称,教育因其行业的特殊性,对于教育行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工商部门申请成为企业,二是在民政局申请成为民办非企业,但无论申请何种类型,必须要先申请“教育培训许可资质”,而这也是开设教育培训学校的前提。“如果没有这个资质,就属于非法经营,就是不合法的主体。”另外,宋律师还表示,“如果没有‘教育培训许可资质’,还办学收钱的,那合同一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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