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临时停车位每月300元出租合理吗

比租赁车位贵220元遭业主质疑,物业称此规最终未执行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03日
  临时停车位每月收费竟远高于租赁车位。近日,家住天桥区鲁能康桥小区的居民刘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他们小区物业近期刚刚公布停车新规,业主租赁车位费为80元每月,而无车位业主只得临时插空停放,且每月还需缴纳300元的停车费,这让刘先生质疑收费的合理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赵卓琪
 
居民反映:
租一个临时车位
还要求签承诺书

  刘先生说,当初他在鲁能康桥小区购房时,车位就已经是饱和状态,他也曾多次与物业沟通,希望能够解决停车问题,然而迟迟也没能解决。“结果从今年9月1日开始,小区设上了道闸,那些未登记的车辆就不允许进入了。”于是刘先生再次向物业表达了自己想要租个车位的想法。“当时物业告知还是没有车位,不过我可以租一个临时车位。”而这所谓临时车位,其实就是让业主插空停放。
  刘先生表示,他只是希望自己的车能够停进小区,即便是临时车位他也接受。然而接下来物业说出的价格却让他有些迟疑,“他们说租临时停车位每个月要交300元。交费我能理解,但是交这么多还是感觉不太合理。”随后,刘先生提供了当时与小区物业聊天的截图。记者看到当刘先生询问能否办临时停车位时,物业答复称,“包月签承诺书,一个月300元。”
  9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刘先生所住小区。小区出入口均已设上道闸,门口指示牌提示非识别车辆禁止入内。且车辆在进入时也有两个通道可选,一个为临时车辆进出通道,需登记进入,一个则是月租车辆可直接识别进入。“也就是说现在如果我不交钱,车就无法进入小区了。”刘先生无奈地说。
物业回应:
业主临时停车
24小时收取10元

  那么一个月300元的临时车位租赁费究竟合理吗?“2019年我们和济南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知》,延续了2012年制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停车费的收费标准。”济南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规定,住宅小区公用车库内的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为220元每月,可上浮10%。而像地上车位需缴纳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则不得超过住宅小区公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的70%,也就是154元,可上浮10%。
  然而对于无停车位、临时停放车辆收取租赁费的情况,上述工作人员则表示并不符合规定。“去年在我们发通知的时候,也对外来车辆的概念进行了调整,临时停放车辆,包括可能是业主但没有在小区内购买或租赁车位的情况,也属于临时停放车辆。”该工作人员介绍,这种临时停放车辆可按照超过两小时每小时2元,最高每天不得超过12元的标准来收费。“按照政府规定,是不存在临时车位租赁的情况的。”
  随后,记者从山东强丰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小区已经取消了租赁临时停车位收费300元每月的规定。“当时业主询问时我就先按这个价格回复了,之后经过开会研究我们就没有执行。”物业工作人员说,目前在他们小区临时停车仍是按照两小时内不收费,两小时以上每小时2元,本小区业主停放24小时10元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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