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乐高”变“乐拼”侵犯知识产权被判刑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03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日公开开庭宣判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仿冒“乐高”案。被告人李某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2015年至2019年4月间,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李某某指使多人设立玩具生产厂,专门复制乐高公司创作的美术作品拼装积木玩具产品,并冠以“乐拼”品牌销售。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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