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之后,电动车管理应实现精细化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07日
  目前,山东对于电动车的规范管理正在趋于正规。但因为相应法规、政策的缺失,电动车管理依旧任重道远,需要管理者大胆出新,出台更为详尽细致的举措。
  □本报评论员 张泰来

  山东省的电动车集中挂牌已经结束,各地交管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挂牌上路等进行查处纠正。可以说对于电动车的规范管理正在趋于正规。但因为相应法规、政策的缺失,电动车管理依旧任重道远,需要管理者大胆出新,出台更为详尽细致的举措。
  山东是电动车的生产和使用大省,在省内电动车保有量远超机动车。伴随着相关技术的发展,电动车性能越来越强大,几乎可以与轻便摩托车媲美,未来仍有很大的市场空间。长期以来,各地对于电动车的监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超速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强电动车管理势在必行。
  从治理层面上说,对于电动车的规范管理主要有两方面的举措:一方面是出台电动车新国标,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车的整体质量、速度等参数,从硬件上对电动车做出统一规范。另一方面就是推动电动车挂牌管理,将电动车纳入日常交通管理。
  应当说,推动电动车挂牌为此后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前提,只有挂了牌,给每辆车一个唯一的身份,将车辆与车主对应起来,对电动车的管理才有可能落在实处。但是,仅有挂牌并不能保证电动车的规范运行,挂牌之后电动车管理依旧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比如,此次的电动车集中挂牌截止日期是9月1日,而受疫情影响,不少高校开学时间有所变动,挂牌截止之时有些高校刚刚开学,甚至还有学校尚未开学。这些高校学生的车辆挂牌,显然不宜一刀切。
  再比如,电动车车牌跟机动车车牌一样,在日常的使用中有可能遇到种种意外,电动车车牌破损、遗失或者是被盗用了,车主应该去哪里寻求救济?已经挂牌的电动车如果出售应该怎么办理?是带牌出售还是摘牌再卖,如果摘了牌,接手的买家还能挂牌吗?截至目前,对于上述问题,交管部门尚未给出权威解答。类似的问题以后可能还会出现,这些问题关系市民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应当尽快拿出方案,不能久拖不决。
  不仅如此,截至目前,全省范围内尚无针对电动车的专门法规,对于电动车的管理查处,还只能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只言片语中寻找依据,而这与电动车巨大的保有量是不相称的。比如,对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问题如何处罚,从目前的法规里都找不到相应的依据。
  时下,江苏、浙江等地已经出台自己的电动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车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做了规范。目前,山东也应该着手实施下一步的管理举措,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电动车管理条例,毕竟车主遇到的难题不能无解,交警的执法也不能没有依据。
  让人欣慰的是,根据记者了解,针对高校学生等具体群体的挂牌问题,虽然集中挂牌已经结束,山东并没有“一刀切”关闭挂牌系统,仍在提供挂牌服务,这体现了管理者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政策的善意。只要能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为市民服务的政策善意,做好电动车挂牌后的精细化管理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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