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11日
  因老城片区改造需要,维护公共利益,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被征收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以及邮寄送达方式向被征收人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被征收人应到济南市济阳区征地拆迁工作专班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如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济南市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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