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4日讯(记者 夏侯凤超) 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济南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记者获悉,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可享受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市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时可享受免押金、借阅期延长、借阅册数增加等服务。
市大数据部门负责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工作,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通过与市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获取公共信用信息数据。
鼓励个人通过自主申报方式向市信用平台提供本人荣誉信息、社会贡献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授权市信用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核验、共享与应用,作为开展个人诚信积分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个人信用报告。
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主体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采取下列激励措施:比如在市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时,可享受免押金、借阅期延长、借阅册数增加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