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核定支付

(含住院伙食补助费核定支付)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17日
  受理单位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三)《威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威政发〔2007〕46号)。
  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受理条件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
  申请材料
  (一)门诊
  1.《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申请表》(网上打印或现场领取); 
  2.门诊报销材料:
  (1)门诊发票;
  (2)门诊病历;
  (3)门诊费用明细(加盖医院专章)。
  (二)住院
  1.《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申请表》(网上打印或现场领取);
  2.住院报销材料:
  (1)住院发票;
  (2)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章);
  (3)住院费用明细(加盖医院专章)。
  办事流程
  (一)办事人员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任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二)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拨付待遇。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如有问题,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结算)
(曹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