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有无巡河,信息平台上一目了然

省人大常委会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行专题询问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25日
  9月24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济南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杜绝河长制“有名无实”现象、如何管理船舶污染物排放等问题被提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技术行政等多重手段
防止河长制“有名无实”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河道没有河长公示牌,有的河长公示牌及联系电话不准确,有的河湖岸边随意丢弃、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水体环境造成直接破坏,河长履职尽责方面仍有待于加强。”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同道就如何细化落实河长制,杜绝河长制“有名无实”现象进行询问。
  对此,省水利厅副厅长刘鲁生表示,我省河长制是在2017年底,湖长制是在2018年9月全面建立并实行的。全省共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63769名,湖长10450人,建立河湖长制各项制度1.3万余项,并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考核。
  “湖长制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确实存在,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省河长办工作不到位、不实、不力造成的。”刘鲁生说,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要明确责任,进一步明确河长是干什么的、怎么干。今年省河长办转发了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河湖长的职责。比如职责里面非常明确,要划定好河湖的管理范围,搞好河湖管理范围的清围清障,也就是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的现象都要解决。
  刘鲁生说,还要研究检查督导的措施,解决是否履职、干得如何、怎么评价的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进行监督。
  “我们还有一个河湖长制信息平台的APP,通过这个APP可以对河长是否巡河了,巡河的时长等情况显示得一目了然,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直接在平台上传,由河长办随时监督整治的情况。此外,还有行政手段,即我们下去暗访,再就是搞好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刘鲁生说。
  刘鲁生还谈到,山东省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对履职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挂牌、扣分等措施。
在整个内河航运系统
建立信息在线监控装置

  “目前船舶废水排放还存在着一些偷排、超排现象。”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曲阜师范大学教授张玉忠针对船舶污染物排放的治理问题进行询问。
  对此,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江成介绍,我省内河通航里程1150公里,营运性运输船舶8442艘。2019年内河港口吞吐量5890万吨。如何减少内河航运对环境特别是水生态的影响,是交通运输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
  江成表示,下一步除了加强普法宣传和行政监察力度,还要加快船舶和港口改造提升的力度。我省现有的400总吨以上的内河运输船舶一共5100多艘,已经全部安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下一步的重点就是监督检查达标排放,对400总吨以下的3300多艘的营运船舶到今年年底之前要全部安装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装置。
  江成还提到,对内河的主要港口今年年底之前要全部建立健全船舶的污水和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和处理装置系统,确保内河航运的污水和废弃物不对航道产生影响。在整个内河航运系统建立信息在线监控装置。对船舶和港口的污染废水和污染物的收集处置各个环节进行在线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查处。
  同时,加强对运输结构优化的推进力度,大力推进新能源船舶的应用,大力推广集装箱内河航运,来从根本上消除对内河环境特别是水生态的影响。
建立“1+6”监管机制
防止黑臭水体反弹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纳入省有关部门重点监管的166条城市黑臭水体和104条县城水体治理工作大多通过初见成效的验收。这次执法检查发现,治理项目进展不平衡,有的项目因为资金、土地等因素没有如期完成。有些项目出现反弹,随着季节、雨量的变化波动比较大。在一些城市还有盲区和死角。”联组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传亭就如何以更严的标准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目标完成好进行询问。
  对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介绍,设区的城市166条黑臭水体已经完成了工程治理和初见成效验收,65条已经达到了“长制久清”的标准。县城的104条有92条完成了工程整治。“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把我们发现的所有的先完成工程整治。”
  王玉志表示,首先要摸清黑臭水体的底数,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的方式,及时发现身边的黑臭水体。
  王玉志强调,加快推进治理的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1+6”监管机制。“这个‘1’是结合着落实湖长制、河长制来全面明确黑臭水体的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监管责任。”
  “6”则指六个制度,一是地上巡查,二是远程监控,三是定期报送图像看情况,四是加强群众举报,五是经常性的水质检查,六是在履职不到位时,要加大公开通报、约谈甚至是追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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