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28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送达公告   2019年8月13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小南营片区及棋盘街42号院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济(历下)征告字〔2019〕11号)。以下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济政办发[2013]20号)等有关规定,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对以下被征收人、相关权利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的过程中,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以及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房屋承租人王学孔、房屋现使用人王勇、郭立昌,现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房屋承租人王学孔、房屋现使用人王勇、郭立昌请到历下区小南营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在你户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后7日内选择补偿方式,逾期将给予产权调换。限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在你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移交给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如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对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小南营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8029102  联系人:范凯   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8日   序号 产权人或   相关权利人 房屋   坐落 房屋   面积 征收补偿决定书文号 作出   时间   1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众报业集团、王学孔、王勇 济南市历下区南营街40号楼102室 57.66㎡ 济(历下)政征补字〔2020〕43号 2020年   7月31日   2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师范大学、郭甡(已故)、郭立昌(现使用人)、郭立岩 济南市历下区南营街38号楼101室 53.55㎡ 济(历下)政征补字〔2020〕40号 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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