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采集意义大 不仅为国也为家

商河县人口普查开始入户摸底预登记

齐鲁晚报     2020年10月15日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李云云) 10月11日起,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预登记工作正式启动。据了解,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10月11日-10月31日,商河县普查员将开始入户摸底,走街串巷、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查,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并着手开始预登记,为正式开展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11月1日-15日,普查员登记短表,对预登记情况进行确认。11月16日-30日,普查指导员对抽取的10%住户登记长表。
  据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需要登记的内容包括许多方面,主要有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本次人口普查需要公民配合填写四种普查表,分别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其中,普查短表是全部普查对象(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都需要填写的普查表,共有19个项目。普查长表从全部住户中抽取10%的住户填写,共有48个项目。
  住户可选择普查员登记或自主填报两种方式。为了方便大家填写普查信息,国务院人普办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方式,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普查对象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扫二维码联网自行填报普查所需信息。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填报信息。
  10月11日-11月5日,自主填报进行。住户根据普查员提供的二维码,微信扫码填报,11月1日以后以标准时点情况为准进行确认。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进行登记。11月6日以后普查员上门对未完成自主填报户进行补登。
  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
  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普查对象可以事先准备好身份证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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