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活动的通知》(威残联[2019]8号)。
(二)扶持对象及标准
扶持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帮扶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中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贫困残疾人家庭。
扶持标准:每户给予2000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帮助他们购买生产资料,发展创收项目,增加家庭收入,改善生活状况。
(三)办理流程
1.制定计划。市残联结合各区市、开发区贫困残疾人状况,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年度任务分配方案,下达各区市、开发区执行。各区市、开发区残联会同本级党委组织部、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2.调查摸底,确定帮扶对象,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进行公示。3.审批建档。基层党组织填写《威海市“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项目申请表》,逐级送镇(街道)、区残联审批。镇(街道)、区残联建立帮扶对象档案报送市残联备案。4.落实帮扶措施。区残联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扶持资金下拨到镇(街道)残联,镇(街道)残联按照每户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为其购买生产资料、发展致富项目等,并发放到户到人。5.总结验收。于每年1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将帮扶贫困残疾人数量、家庭增收情况、投入资金数量以及项目执行情况总结上报市残联。
(四)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各镇、街、金山管委残联,区残联教育就业部电话:608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