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禁止预售商品房宣传“售后包租”

齐鲁晚报     2020年11月06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保障市场各方合法权益。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房地产承销机构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应当与该项目申报的“一房一价”一致,不得出现预售商品房“售后包租”等商业宣传,不得变相捂盘惜售扰乱市场秩序。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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