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1年起取消在港澳台地区学习证明
齐鲁晚报 2020年11月19日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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