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主题业务沙龙举办

齐鲁晚报     2020年11月19日
  随着作风大改进行动的不断推进,文登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积极行动起来,在基础工作上下大气力,扎实筑牢业务根基。为不断强化社保业务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的技术标准和水平,快速推进业务档案数字化水平,加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区社保中心档案管理科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借阅等实行全程数字化管理,为各部门、各窗口业务协同、资料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1月13日,文登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举办“社保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主题沙龙—(第七期),文登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工作人员3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
  第七期主题业务沙龙的内容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业务材料收集、整理和立卷,并负责业务档案归档、保管、查阅、鉴定、统计、移交等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业务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对本科室未移交的业务档案负责。本次沙龙由档案管理科的曲海玲科长主讲,养老保险科刘洁科长强调了在镇街办理退休业务事项。
  通过业务沙龙交流活动,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对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查阅等全环节有系统全面的了解。大家表示要高度重视基础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提高电子档案的质量,让社保电子档案资料在人社系统内部流转共享,为“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夯实基础。

重点链接:

2020年,
电子档案发展的元年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自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首次修订的《档案法》,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规定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档案法》对电子档案的合法要件、地位和作用、安全管理要求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2020年,可谓电子档案发展的元年。7月6日,为深入推进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人社部社保中心、信息中心联合制定并印发《社会保险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落实,加强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应用,不断优化在线服务流程。
  按照人社部初步拟定的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家平台要初步实现网上缴费、信息查询、转移接续、自助认证的基本功能。根据《社会保险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电子档案及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电子材料提取业务数据。防范和化解社保经办领域重大风险、深入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电子档案将大有作为。作为社保领域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电子档案的建设和应用发展,必将对未来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产生深远影响。
(姜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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