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

齐鲁晚报     2020年11月26日
  (一)政策依据
  《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威民发[2018]84号)。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区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人员除外)。补贴标准:一级、二级低保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其他等级每人每月10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本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人员除外)。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80元。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户口所在的村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材料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两项补贴”审批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进行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审定合格材料后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区残联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四)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各镇、街、金山管委残联,区残联教育就业部电话:60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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