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22日讯(记者 韩晓婉 通讯员 夏天) 2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济南市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021医疗年度门诊慢性病(原门规病种)、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门慢定点”“门统定点”)集中变更登记开始,变更登记期为2020年12月23日至31日。
济南市居民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如需变更门诊服务定点,可在变更期内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无需再到原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手续。变更定点成功后,新定点将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如参保人在上述期间未能及时办理变更且在2021年1月份未发生门慢或门统医疗费用,可于1月31日前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即日生效。
患有恶性肿瘤的治疗、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精神障碍、慢性病毒性肝炎(限职工医保)、肝硬化(限职工医保)、结核病的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相应病种,每个病种对应的医疗机构不超过一家。上述参保人同时患有其他门诊慢性病的,可再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诊疗。
在规定的变更登记期内,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定点门诊服务机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