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关心的医保小知识在线解答(第八期)

齐鲁晚报     2020年12月23日
  Q:在药店使用医保卡消费时无法使用,提示:“交易实时上传银联失败(银联返回信息为:错误码【51】或【57】)..本次操作失败,请重新进行操作。”
  A:出现以上错误代码主要原因为参保人个人信息更改后未在工商银行进行更改,导致账户被冻结或锁定。需要参保人持身份证、医保卡到工商银行总行(荣成市文化东路126号威海工商银行荣成支行)社保卡服务柜台更改信息即可。
  Q: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今年选择最低缴费基数一月份共缴纳11000多元,后来三四月份个人缴纳医保费用降低,听说多缴的人可以申请基数差、费率差退费,应该如何办理?
  A: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数差、费率差批量退费工作已经于10月31日全部完成,不需要个人办理申请退费业务,参保人只需要到发卡银行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功能即可提现。如果您的其他关于退费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0631—7595931咨询。
  Q: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哪些情况医保可以报销?
  A:(1)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单位外派、外出务工等原因,需要到威海市行政区域以外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后,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根据参保类型按规定予以报销。
  (2)异地转诊:参保人员因我市医疗机构无法确诊或无条件诊治的,应遵循逐级转诊原则,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后,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相关的检查费用及术后门诊放、化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参保类型按规定予以报销。
  (3)异地急诊:参保人员因突发危急症异地就医,自住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微信号13256811385),经审核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及院前抢救门诊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参保类型按规定予以报销。
  (4)其他情况:参保人员其他情况下(即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或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且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异地急诊条件的),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30%,剩余部分按我市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政策报销。(适用于2020年8月1日后入院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
  Q:参保人员在异地急诊住院如何备案、如何报销?
  A:(1)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备案(0631-7523380)或者业务微信号(13256811385)。
  (2)业务微信号(13256811385)上提交身份证、门诊病历、急诊诊断证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联网结算(职工及居民省内联网报销,省外有二代社保卡的联网报销,没有社保卡的出院后回当地报销)。
  (3)2020年8月1日以后的就医未备案以及经审核不符合急诊范围的,出院后回当地按其他情况政策规定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30%,剩余部分按我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
  Q:参保人员申请高值药品如何备案,如何报销?
  A:(1)威海市内使用高值药品的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医疗文书(住院病历、病理报告、基因检测报告等)前往定点医院,由高值药品责任医师进行评估,符合条件使用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特定的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作为本年度取药定点,填写《高值药品评估备案表》由医院医保工作站复核盖章,并扫描上传材料至经办机构终审。参保人员终审通过后,在定点医院及药店购取药,符合规定的费用即时结算报销。
  (2)市外就医参保人员办理高值药品评估备案时,凡提供经治地医师开具的《高值药品使用申请及评估表》的,不需再由我市责任医师重新评估。市外购药须携带相关资料回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Q:生育津贴怎么领取,都需要什么资料?
  A:符合威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其费用结算完毕后即可领取生育津贴。在荣成市内生育定点医院生育的职工,可在医院医保工作站直接申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可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证明(经办业务平台有“两证”信息的不需提供)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楼窗口办理报销事宜。
  Q:为什么我这个月医保卡账户没有打钱,是单位缴费晚了还是其他原因?
  A:目前,医保部门会在每月20号左右生成文件,确保在23号之前发放到个人账户。在职人员如果单位本月20号之前缴费,个人账户本月会正常拨付;如果单位在20号之后缴费的,需要等到下月拨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月均会在20号左右正常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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