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故意杀人、抢劫等罪曾春亮被判死刑

齐鲁晚报     2021年01月12日
  1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曾春亮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一案,对曾春亮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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