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获利400万主犯被判刑十一年

齐鲁晚报     2021年01月13日
  从2018年5月8日“开业”到2018年7月30日被查,安徽男子姚某及团伙成员闵某等人利用开设的无名会所,组织二十余名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非法获利400万余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终审判决,合肥中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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