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征意见

齐鲁晚报     2021年01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覆盖范围。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各类药品。已取得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内药品注册证书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在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方面达到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的,原则上均可参加。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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