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充电便利场地和资金是最大问题

齐鲁晚报     2021年03月14日
  2017年,山东省公安厅印发的《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明确: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2021年2月份,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潍坊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提到,完善充电桩等设施。
  不少物业公司反映,在新建小区中,规划部门提前规划并纳入审批环节,提前规划足够空间用于安装充电设施,因此充电桩安装问题主要存在老旧小区中。“物业只是服务公司,没有执法权,对于业主一些行为也只能是劝阻,不可能强行禁止甚至处罚。”不少物业负责人表示,“必须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居民充电方便了才会杜绝乱象,这仅靠我们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在不少物业公司看来,解决充电乱象,摆在他们面前的仍旧是场地和资金问题。很多老旧小区确实存在空间不足的情况,那么增设充电设备就会“受限”。
  记者注意到,在潍坊《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及推进计划》中提到:持续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年底前60%的居民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
  “我们要求小区物业要配合消防部门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潍坊市住建局一名工作人员说。而对于老旧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这一项,近几年一直在努力,但是“旧改”的力量始终有限。



上一篇 下一篇